• 有人跟你“比惨”吗?如果你被偷了一千块钱,找朋友诉苦的话,朋友常常会安慰你:“唉,一千块算什么,我上次被偷了两万块呢!”这种话一说,听起来实在有点“比赛”的味道。可是,如果不是为了安慰人,应该不会有太多人愿意报名参加“比惨”的项目,夺取冠军杯吧?还是有这种人的。我看《水浒传》的时候,就觉得这些家伙真的在比赛谁比较惨。在《水浒传》里面,宋江的..............
  • 比起现在许多国家的总统、主席来,《封神榜》里那位白胡子的姜子牙并不算老。可是因为古时候的人大都很短命,所以“老”就变成一件很稀奇的事情,一种“成就”。不但老,而且老又能打仗的话,就更显得珍贵,值得津津乐道。像对抗秦国的赵国老将廉颇,三国时代的黄忠和黄盖,在戏台上都得到观众很高的同情票,因为他们虽然年迈,但勇猛好胜,一大把雪白耀眼的胡子,在兵器间翻滚飘动,特..............
  • 1各国都有高智商的人。这些高智商的人组了一个俱乐部,做些聪明人才能做的事。我也组了一个这样的俱乐部,不过会员全部都被迫参加的。因为会员全部都是《三国》里的人。我组的这个“三国人物高智商俱乐部”,当然没有收容我自己当会员,第一我不够高智商,第二我不是三国的人——孔明不认得我,关公碰到我,连瞄都不会瞄一眼。我只是一..............
  • ——给北一女的一些师生前言:几年前,北一女的两个女学生,一起自杀了。留下一封遗书,说“在社会生存的本质”,不适合她们。当时北一女校长以及某些老师和同学的态度,让我非常反感,使我在自杀事件发生后的不久,写下了这封信。信里提及的人名,很多当然已不在其位,引述的报纸,现在也早已堆在图书馆里,泛黄变脆。我多么希望这封信里谈的问题,也能够就此..............
  • 1有些人的家人很可爱,有些人的家人很可怕。有些人的家人既不可爱,又不可怕,只是各忙各的,有点冷淡。我的运气很好,家人都很可爱。可是我还是常常觉得:“这好恐怖呀!”好恐怖?什么事情好恐怖?“家人不能随便换!”这是很恐怖的事情。每次去餐厅点菜,我都喜欢点些没吃过的东西,等到食物上来了,如果真的难以下咽,像日本纳豆这么诡..............
  • 是不是我们对待这个世界的态度越熟、越烂,我们吃东西的口味,也就越熟、越烂?熟烂,是上海菜很重要的一个风格。小时候家里打麻将,下午点心常常是江浙路数的粽子,形状比一般台湾粽子长,蒸透以后是烂糟糟、黏答答,非常自暴自弃的样子。我们姐弟虽然完全不参与牌局,但点心倒是有份的,每次遇到这烂糟糟的粽子,姊姊跟我都不断做出恶心的表情,提不起胃口。我到现在看廉价恐怖片,看..............
  • 你觉得《红楼梦》闷死人吗?我到现在,都还是觉得《红楼梦》很闷,更不用说小时候了。有人跟我说《红楼梦》里的王熙凤,对付人的手腕特别厉害,我都很困惑——王熙凤这样就很厉害吗?有比妈妈的那些朋友厉害吗?有比雪丽阿姨厉害吗?(雪丽阿姨把她的男人逼得穿内裤在街上过夜。)有比小陶妈妈厉害吗?(小陶妈妈试佣人的方法,是把钻戒满屋乱放。)大概因为家里常常有“很多王熙凤”进进出..............
  • 1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中学课本里的那些英雄。岳飞啦、文天祥啦,所以这些坚持硬碰硬,最后碰到铁板的人。他们到底追求了什么梦想?他们到底带给了谁幸福? 这些课本里的英雄,实在跟我们的人生格格不入。他们说的话、做的事情,没办法给我们任何人生的启发。他们示范的尊严像在跟人生赌气,他们在关键时刻的抉择,充满自我毁灭的气息..............
  • 天下事合九必分,分久必合,有爱必有失恋。你想知道堂堂男子汉如何度过失恋被甩的痛苦吗?请看劫后保生的基本动作:最近又有无知男子一名,终于被多年女友断然遗弃了。唉,这男子好没出息,终日以泪洗面、失魂落魄;他也不去死,他也不想活;他的皮肤渐渐透明如窗纸,他的隐形眼镜,如同台风夜系在码头的小渔船,随时就会被大水冲刷一阵、消失无踪。一天八万六千四百秒..............
  • 没有失恋过的人,对我来说,是另外一个星球的人。也就是说,我可以跟他们做很好的朋友,但有些关于人生很根本的事,恐怕我是永远没办法跟他们说清楚的。这就是我,和“从未失恋者”之间的关系。“从未失恋者”,有两种。一种是恋爱了、成功了、一直成功下去,成功到不知怎么收尾,成功到爱情“寿终正寝”为止。另一种“从未失恋者”,从未失恋的原因就更简单。没有失恋过,是因..............
  • 被人说“好色”,我会很高兴。好色,就是特别喜好漂亮的人。首先,这表示你这个人,会喜欢、也会讨厌某些事,这就很好。很多人放弃喜欢跟讨厌的权利,对很多事都马马虎虎的,老是说:“都可以啊!”“随便啦!”这种话,听起来就很没精神。这种话说多了,慢慢就会丧失喜欢和讨厌的能力,最后连脸都会变的很模糊。所以如果你很“好色”的话,起码证明你爱恨分明,活得很起劲。..............
  • 1接到了“狐狸打给小王子”的电话。“……喂?……小王子吗?……呃,我是狐狸。”就是这样的开场。我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。经常接到奇特电话的我,很本能的知道了这是人生中,那种快乐的陷阱。所谓“快乐的陷阱”嘛……就是只要你一觉得快乐,就会自动掉进去的灵巧装置吧。我笑着掉进去了。 当对方是完全陌生的人,却带来了完........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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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考第一名,除了可以拿来换取“其它利益”之外,实在是很无聊的事情。 头一次考到第一名的时候,是在非常无知的小学一年级,完全搞不清楚“考试”是干什么用的。 就像小斑马或小野牛,被狮子老虎追着跑的时候,会本能的快跑,跑得快就活命,跑得慢就被吃掉,没有任何一只小动物会发神经,想去“跑第一名”这种无聊事。 长颈鹿不会比赛谁的“脖子第一名”,苍蝇不会比赛..............
  • 每个人都翘课。有的人翘得很灵巧,有的人翘得很粗鲁; 有的人为了翘课,让自己早已过世的外祖母“一再病危”、每个月固定在生死边缘徘徊。我当然也翘课。 我靠的是“特权”。 特权如果来自于拍老师马屁、打同学小报告这类不入流的行径,那是很没出息的。 但如果特权来自于“专业技能”的话,就不失为“有格调的”翘课之道。什么样的“专业..............
  • 我现在重新翻看七岁时,扮成平剧里马超、石秀,还有黄天霸的照片,才忽然醒悟到:在我后来勉强延续到十五岁的唱戏生涯里,我再也没有机会演到这等英雄的角色了!显然一个人一生能扮的英雄,配额是有限的。我在七岁就把扮英雄的配额用光,等后来九岁真的上台唱戏,就只能扮扮狗熊了。哪一位狗熊?知名度极高、成就感极低的,杨四郎。杨四郎,顾名思义,是杨家排行老四的那个郎。..............
  • 1你有没有讲过这种话? “我将来一定要当总统。”或者----- “我将来一定要得诺贝尔讲。”如果你是在没有被爸妈老师逼问的情形下,主动说出这种话,我会觉得,你有病!我从来没讲过这种话。我小时候,跟所有“正常”的小孩一样,看到好朋友,冲上去就是一拳:“我是超人,你死定了!” 或者,比较有民族自尊的时候,就改..............
  • 1咱们父子被请客,吃大饭店里的自助大餐,我陪爸爸排进队伍,拿了只瓷盘递给爸,爸就叹了口气——“上海人不吃自助餐的。”爸说。“为什么?”我问。“端着盘子排队才有得吃,只有乞丐才这么落魄。”爸说。“啊!这样子!”我背脊一冷。刹那间,饭店华丽的大厅突然刮起寒风,就好像小丸子卡通里,爷爷和小丸子被一句残忍的话卷入旋涡那样,..............
  • 1我从来没有吃过妈妈做的菜。 因为我妈妈是不做菜的。 京剧里讲到被宠爱的媳妇,会说她们“连厨房的门都不认得”。妈妈当然认得厨房的门,可是她通常只踩在厨房的门坎上,就算“进去了”。 当我试着回忆我印象中,妈妈出现的“场景”时,竟然没有一个画面,是妈妈在厨房里的背影。一次也没有。 我从小就认为“厨房”并不是家的一部分。因为我小时候的..............
  • 1妈妈身边的各派阿姨、伯母,款款不同、各擅胜场。 她们的外型各式各样、脾气各式各样,持家的方法,当然也就各式各样。 比方说,以个子高著称的曾太太,持家就很严格,她家有牌局的时候,在她家帮忙的佣人特別辛苦。 像我小时候,家里要是有客人来打麻将,在茶水伺候的部分,充其量就是客人上桌時,把冲好茶的保温杯送上,开始打之..............
  • 1    我一点都不会喝烈酒。    可是我小时候就会认烈酒的价钱。    并不是我有去酒吧打过工,而是因为小时候家里老是会收到别人送来的洋酒,根本不必喝,光用眼睛看就看熟了——    普通一点的场合,像家里没事请吃饭这类的,客人带来的就是最起码的酒,爸爸他们惯称..............
  • 1      快要初中毕业的时候,我才知道,原来有人家里是不打麻将的。    这话听起来很夸张,但实际上我就有这么无知。    我念的那所私立学校,有很多学生的家庭背景很相像,在家里有牌局,是很普通的事。   &nbs..............
  • 1    小时候家里有几样东西,是从轮船上拿下来的。    其中有一对绷皮木骨的扶手椅,皮垫边缘钉满了黄铜圆钉,坐起来很舒服。    “那是老蒋总统坐我们的轮船时,最喜欢坐的椅子。”爸爸告诉我。    还有一架重得要命的望远镜,可以望很远。我有时候站在我们家的窗边..............
  • 我觉得创作是很美妙的事情,可是,对于人类最常创作出来的东西——“婴儿”,我最多只能维持三分钟的热情。我觉得教室和动物园是两种最可笑的地方,如果一定要比高下的话——教室比较可笑。我小时候家里确实“很上海”,但我实在没兴趣被当成是上海人。充其量,你可以说我平均每年会被“上海鬼魂”附身两小时,这样就很够了。我很容易被好的娼妓故事打动,像费里尼导的《卡..............
  •       小鸡啄破了蛋壳出来以后,会用怎么样的心情,看待地上那些他自己的蛋壳碎片呢?    应该会觉得滑稽吧——“我……竟然是从这么可笑的东西里钻出来的?”    也有些小鸡会有复仇的快感——“总算被我摆脱了这个讨厌的壳!”    还有些小鸡,则充满了眷恋——“哎呀,怎么被我弄得破破..............
  • 谈恋爱的时候,请多来两句文艺腔吧。恋爱期间、心情特别敏感,神经特别迟钝,最适合做文艺腔的“寄主”,嘴即不会酸、肉也不会麻。一等到爱情过了有效期限,心情恢复迟钝、神经恢复敏感,对文艺腔就即想不出来、也听不进去了。

    谈恋爱的时候,请少来两句文艺腔吧。谈恋爱已经够老土了,再学张恨水说一句“难道你到今日还不明白我的心?”立刻要被爱情考古队贴上“一级古迹”的标签了。

    我一个朋友,谈恋爱是“无文艺腔则不欢”的。是宁可不与对方上床、也要听对方说一堆烂文艺腔的“爱情标准句”才过瘾的。他说他每谈一次恋爱,就是一次“文艺复兴”。

    我又有一个朋友,谈恋爱时完全受不了文艺腔。如果有人靠在他胸前说:“我在听你的心跳……它跳得好美“这类的话,他就坚持送对方回家去,不完了。我们都觉得这个朋友在幽默感上、在大众文学的品位上,都有待更多元...

  • 从这个“不乖小王子”建立以来(包括旧版的),至今已经一年了,据说也非常有名了,同时,关于狐狸我的猜测、误会也越来越多,最要命的误会就是,很多粉丝以为这个blog就是蔡康永亲自弄的日记。

    汗!大概大家都太喜欢蔡康永了,所以一过来就只关注永少的文章,而没有看页面旁边,狐狸我的话吧?

    各么,今天我就要正式澄清一下了:

    1、关于狐狸我的性别:
    女!绝对是女的,一个上海小姑娘,而且请不要猜测我是像男生的女生,还是不像男生的女生,因为我从来都是变来变去的,总之就是个女的呗。

    2、关于狐狸我的性向:
    各么,有一点已经清楚的是:我不是gay。各么至于是不是lesbian:其实也不是。我们都只是很任性的,想要自由去爱的孩子,当然也常常犯懒就是了。

    3、关于这个blog的创建者:
    狐狸我再一次,再再一次的声明:我不是蔡康永,不是你们的永少,这个blog是我一字一句打上来的没错,内容是蔡康永的文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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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谈恋爱的人,应该贪婪,因为爱情无非是以自己的想象来满足自己对幸福的需求。那个所谓的“爱人”,通常只是一颗体外的卫星,把你左大脑传送出来的幸福景象接受了、再折射给你的右心房。 

    人一生, 很少需求是可以这样自给自足的,既然送出多少、就送还多少,何不尽情挥霍、尽情需索?反正,无非就是些幸福感罢了,又不是真的幸福。 

    谈恋爱的人,不应该贪婪。因为所谓的“幸福”,没有“最高级”,只有“比较级”。倘若世上只有你一个人,你是无从判知自己是幸福抑或悲惨的。

    所谓“比较级”,举个例子,就是撑杆跳,你只要跳得过这一级,就会出现更高的等级要你去跳。想当选“幸福冠军”的人,只会跳到累死而后已。所以,不要对爱情贪婪吧,你破不了世界纪录的。

    谈恋爱的人,应该贪婪。 因为要多少有多少——讲的是爱情的“量”。

    谈恋爱的人,不应该贪婪,因为再怎么贪也贪不到——讲的是爱情的“质”。

    谈恋爱的人,应该贪婪,因为每发动一次爱情、所耗费的能量,有其“最低消费额”的,就像计程车的起跳费、可能十倍于它的里程费,你中途下车,省不了多少钱的。 

    谈恋爱的人,不应该贪婪,不要以为无形无色的爱情只是气味,像面宝房飘出来的香气,多吸几口也不要钱。它也可能是强力胶、二手烟、瓦斯,能让你上瘾、致癌、死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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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谈恋爱必须会跳舞。我不会跳舞的,都是在找借口。从来没有听说过有哪只公的鸟,到了求偶期,会因为我不会跳舞,而呆呆站在母鸟面前没事干的。你还想继续做哺乳动物吗?看看澳洲公羽凤鸟的平均舞蹈水准,别再用那些只有人类才说的出口的借口啦。
    谈恋爱不必会跳舞。我就认得好多女生,是因为跳舞时一直被男生踩到脚,而觉得对方好可爱的。

    谈恋爱的人,请尽量多去跳舞。运动跟恋爱的关系是很极端的——离得太远了,很难谈恋爱,比方说拔河,连脸都看不清楚,还能谈什么恋爱?可是,要是靠得太近了,也很难谈恋爱,比方说做爱,是最近距离的运动,比摔跤相扑还要近,但却实在不是适合谈恋爱的运动啊。不信你战到妓院门口去访问嫖客,一百个里面,也不会有一个说:我是来谈恋爱的。
    那么,最适合谈恋爱的运动是什么呢?当然就是又不会隔太远、又不会靠太近的跳舞了。
    谈恋爱的人,请尽量少去跳舞。现在跳舞的地方,音乐都大声得要命,陌生男女大家互相瞄瞄,钓人回家上床,可算是很理想的场所,至于谈恋爱嘛……如果你是讲究互相沟通的那一派,去跳舞可帮不上什么忙了。

    谈恋爱必须会跳舞。跳舞这件事,无非就是学会什么时候贴近、什么时候拉远、什么时候面对面、什么时候背对背、什么时候牵牵手、什么时候兜圈圈——谈恋爱,不也就是这么回事嘛?
    谈恋爱不必会跳舞。现代爱情,就跟现代舞一样——现代舞,只问想不想跳想怎么跳;不问会不会跳跳得对不对的。现代爱情呢?一样吧。

    谈恋爱必须跳舞。跳舞,是最最进可攻、退可不攻的游戏——跳快舞的时候,你既可以看都不看对方、也可以看对方看到眼睛喷出火;跳慢舞的时候,你既可以连应酬话都不说、也可以抱在怀里、耳边软语。再没有比跳舞更好运用的活动啦。
    谈恋爱不必跳舞。跳舞玩的那一套,根本是二人世界的乌托邦版本——你进一步、我就退一步;音乐什么拍子、两人就跳什么拍子;真要谈起恋爱来,哪有这么容易的事,光是睡觉打不打呼,就够你们烦的了。

    谈恋爱最应该去跳舞——情歌的歌词能掩护对方的没情调;舞步能掩护对方的没风格;乱七八糟的灯光能掩护对方的没姿色;闭上眼睛、能掩护你们的没有默契。

    谈恋爱最不应该去跳舞——给别人看的成份太多,给自己咀嚼的东西太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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